根據《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1〕3號)、《南通市通州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通人社〔2021〕31號)等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結合我鎮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性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招聘崗位為城鄉社會管理崗位,計劃招聘臨時性公益性崗位37人,負責村(社區)社會管理事務(包括村<社區>生態環境巡查、“雙禁”巡查、保潔保綠、統計調查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服從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勞動任務,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須符合《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并經我區認定且當前就業困難人員身份有效的對象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報名人員不能為企業法人,不能為股東、出資人之一,個人名下不能有工商營業執照。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
4.通州區戶籍或在通州轄區內有固定住所;
5.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四、崗位期限及待遇
臨時性公益性崗位時間按照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由各村(社區)根據具體工作要求確定。期滿后自動退出崗位,不參照享受用人單位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繳納社會保險。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面談、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本人到戶籍所在地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報名,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得重復報名,重復報名的取消報名資格。截止時間:2023年9月25日。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張;非石港戶籍人員提供石港鎮固定住所材料(房產證或居住證);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所需的其他資料;《通州區臨時性公益性崗位招聘報名表》(見附表一)。
2.資格審核:公益性崗位人員首先必須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且就業困難人員身份是動態的,就業困難人員身份一旦失效即時退出公益性崗位。在招聘全過程中,報名人員如因所填寫信息內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聘用的,自行承擔責任。
(二)面談
資格審核通過后,根據崗位需求情況適時組織具備適崗能力的待遴選人員進行面談,主要圍繞就業困難情況、人際交往能力和崗位履職能力進行現場交流。逾期未參加者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公示和聘用
面談合格人數若不足招聘人數,則按實際情況核減本次安置人數;若超過招聘人數,則按面談得分由高到低錄用。擬錄用人員將會在通州區人力資源網上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具體崗位情況由各村(社區)負責解釋,公益性崗位政策咨詢電話68358035。
原標題:2023年通州區石港鎮公開招聘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nttzrcw.com/content/news/show/9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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