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1〕3號)、《南通市通州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通人社〔2021〕31號)等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結合我鎮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性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招聘崗位為城鄉社會管理崗位,計劃招聘臨時性公益性崗位30人,負責村(社區)“秸稈禁燒”巡查。
二、工作要求
服從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勞動任務,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須符合以下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在勞動年齡段內且經通州區認定通過的就業困難人員(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3.身體健康,品貌端正,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
4.劉橋戶籍或在劉橋鎮內有固定住所;
5.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四、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
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規〔2020〕2號)中第二條規定的可以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的11類人員。主要包括: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2.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的人員;
3.特困職工家庭成員;
4.殘疾人員;
5.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被征地農民;
6.優撫對象家庭成員;
7.軍隊退役人員;
8.設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上述人員簽訂合同時須通過通州區人社部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五、崗位期限及待遇
臨時性公益性崗位時間約為1個月(22元/小時/人,每天工作2小時),按照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期滿后自動退出崗位,不參照享受用人單位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繳納社會保險。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面談、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本人到戶籍所在地或固定居住地所在村居便民服務中心社保窗口報名,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得重復報名,重復報名的取消報名資格。截止時間:2023年9月30日。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張;非通州區戶籍人員提供通州區固定住所材料(房產證或居住證);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所需的其他資料;《通州區臨時性公益性崗位招聘報名表》(見附表一)。
2.資格審核:各鎮(街道)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公益性崗位人員首先必須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且就業困難人員身份是動態的,就業困難人員身份一旦失效即時退出公益性崗位。在招聘全過程中,報名人員如因所填寫信息內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聘用的,自行承擔責任。
(二)面談
資格審核通過后,根據崗位需求情況適時組織具備適崗能力的待遴選人員進行面談,主要圍繞就業困難情況、人際交往能力和崗位履職能力進行現場交流。逾期未參加者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公示和聘用
面談合格人數若不足招聘人數,則按實際情況核減本次安置人數;若超過招聘人數,則按面談得分由高到低錄用。擬錄用人員將會在通州區人力資源網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八、本公告由劉橋鎮人民政府便民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原標題:2023年通州區劉橋鎮公開招聘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nttzrcw.com/content/news/show/9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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