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南通市幸福中學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
崗位:物理實驗室管理員1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能熟練操作常用辦公軟件,具有實驗室管理及實驗教學輔助能力,具有物理教師資格證。
二、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工作崗位。
2. 身心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具備一定的溝通協調能力。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有過犯罪記錄、刑事處罰執行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材料:報名須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②本人填寫并手寫簽名的《南通市幸福中學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掃描件;③學歷證書掃描件;④資格證書及其他資料。
2.報名時間:2023年4月3日—4月11日下午17:00止(以郵箱接收時間為準)。
3.報名方式:網上提交。應聘人員將以上報名材料,打包壓縮后以“姓名+崗位名稱”命名并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標題以“幸福中學招聘+姓名+崗位代碼”命名;發送至郵箱:295569837@qq.com。
4.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若達不到該比例,將取消該崗位招聘,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幸福中學微信公眾號公告。
(二)資格審核
所有應聘人員皆需參加現場資格審核,將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核并確定進入考試階段人員名單。應聘人員需按崗位要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報考申請材料。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應聘人員需本人現場提交書面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
2.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3. 資格審核材料(亦是適崗評價的評分依據材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1)并本人在“聲明”欄手寫簽名;
(2)本人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供審核)和復印件(不退);
(3)本人學歷證書的原件(供審核)和復印件(不退),《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報名人員自行從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供審核)和復印件(不退);
(4)獎勵證書、職稱證書、從業資格證書、黨員證明等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供審核)及復印件(不退);
(5)反映本人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提供社保繳納或勞動合同或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證明)、工作能力、獎勵情況、業務水平等材料圖片;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1張。(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7)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供審核)及復印件(不退);
4. 未按規定時間提交資格審核材料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審核材料請應聘者一次性提交,后期不接受補交。招聘過程中,發現應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招聘單位有權即刻取消應聘者的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相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三)適崗評價與面試
1. 適崗評價:對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進行適崗評價。主要對應聘者的學習、工作經歷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適崗評價滿分為100分。
2. 在適崗評價結束后,按考生的適崗評價成績得分高低排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并在南通市幸福中學微信公眾號公示;
3. 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應聘者的語言表達、形象舉止、溝通能力、反應能力、職業素養等基本素質進行考察,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4. 面試工作結束后,進行考生成績匯總。按照適崗評價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并計入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為先,若面試成績仍相同,由招聘方討論決定錄用名單。適崗評價、面試成績和總成績計算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
5. 面試結束后,在南通市幸福中學微信公眾號公示最終成績和排名。
(四)體檢及考察
1. 按照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名),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以總分高分者在前。體檢(參照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標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相關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五)公示、聘用及遞補
1. 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的名單將在校園網或南通市幸福中學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2. 聘用。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由勞務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后派遣至南通市幸福中學,試用期為兩個月。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被錄用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的半個月內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 遞補。在體檢、考察、公示、擬聘用、試用期等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1)自動放棄的;
(2)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3)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5)試用期不合格或試用期發生主動辭職的;
(6)其他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四、相關待遇
試用期滿,薪酬待遇根據市編辦《關于印發南通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購買服務崗位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的購買服務崗位人員薪酬標準執行。
五、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監督電話: 0513-80779036。
六、其他事宜
1. 體檢費用及參加考試的往返交通費、食宿費由應聘者自理。
2. 考試時須攜帶并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3. 應聘者對報名表填寫內容及所提交書面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諾如任何一項情況失實,用人單位可免責取消錄用或解除勞動關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相關后果。
4. 招聘期間,考生須及時查看相關網站或南通市幸福中學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本次招聘相關的各項通知及公示,并保持手機暢通。
本公告由南通市幸福中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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