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一)招聘崗位:常州市新北區行政服務中心稅務窗口的辦稅服務崗位。招聘人數:4名。
(二)工作地點:常州市新北區行政服務中心(新北區云河路69號)。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截止報名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報名專業:
稅務稅收類、財務財會類、審計類、經濟類、工商管理類;
(五)熟悉辦公軟件操作,取得計算機一級及以上證書,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六)不得報考人員: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存在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它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據“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招聘簡章查詢
招聘簡章在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znd.gov.cn/)、高新區人才網(http://www.czxbrc.cn)上查詢。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及繳費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http://106.15.72.128:85/soc2023。
1.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3月1日9:00—2023年3月2日16:00
提醒:上傳照片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繳費確認時間
2023年3月1日9:00—2023年3月3日15:00
3.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提交報考申請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4.資格初審通過后的信息不得進行更改。報考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考核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單位資格初審,并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筆試費100元。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筆試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特別提醒:建議報考人員盡早報名并及時查詢審核結果。如因錯過報名截止時間造成的報名、繳費未成功,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負。
6.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并在簡章公布網站上進行公布。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23年3月16日10:00起登錄以下網址:http://106.15.72.128:85/soc2023,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和考核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23年3月18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采用閉卷方式。考試無復習提綱,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3.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50分。考生憑身份證號在簡章發布的網站上查詢成績。
(二)資格復審
1.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若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在簡章發布網站上進行公布。資格復審名單將在上述網站公布。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復審出現面試人選缺額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在規定期間內,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采用四舍五入的辦法處理)。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如綜合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
五、體檢
1.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費用自理。
2.若考生體檢不合格,則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政審)與公示
1.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對其進行政審,重點考察(政審)其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的立場、現實生活中的道德品行,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根據考察(政審)結果提出擬聘用人選,報請常州市新北區行政服務中心研究決定,并在簡章發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3.公示結果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考單位報到,并服從派遣。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管理方法與待遇
人員一經錄用,與常州市常開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五險一金,派遣至常州市新北區行政服務中心崗位。被聘人員一律實行合同化管理、市場化工資、企業化保險的管理辦法。試用期2個月。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遞補。
八、招聘咨詢與監督
本簡章由常州市常開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19-83508225
監督舉報電話:0519-8517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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